


本网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处置禁食在养野生动物的通知》精神,8月10日至11日,平陆县政府带领林业、农业农村、统计、畜牧等部门,对全县的禁食在养野生动物果子狸、豪猪进行放归自然。按照国家林草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该县采取分散放生的方式进行处置,每平方公里2-5只的密度进行放生。根据果子狸的栖息环境要求,专门选取临近水源的油松林、灌木丛等林区进行放归自然。据了解,本次放归行动也是山西省首家进行的,放归数量在4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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