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赏花到寻菜 中国青年解锁“土味”踏青新方式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杨英琦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4-14    

  2025-04-13 15:44:11中国新闻网

  0人参与0评论中新社西安4月12日电 题:从赏花到寻菜 中国青年解锁“土味”踏青新方式

  作者 杨英琦

  西安城郊的油菜花田边,国道旁的赏花区内游客们正在打卡点前排队等候,而在不远处,几个年轻人蹲在地上,小心地将刚采的荠菜放进随身包。他们中间只隔着一道浅浅的田垄,却仿佛身处两个平行的春天。

  春意渐浓,随着“春日经济”持续升温,花田火锅、城市露营等新型消费场景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在打卡点镜头外,一些年轻人正低头寻觅着别样春趣——制作野菜地图、徒步山野、体验植物拓印,他们尝试用更直接的方式体验季节更迭,重新定义被商业化的“春日限定”。

  “一群人在田地里边聊边找,就像在玩现实版的‘寻宝游戏’。”25岁的林悦笑着展示她刚挖到的荠菜,背包里的折叠小铲和手机里保存的野菜图鉴是她的得力工具。最近,她参与了朋友组织的“挖野菜小队”,周末常去市郊“扫荡”。

  对于林悦和朋友来说,挖野菜不仅是休闲,更是一种低门槛的治愈。“不用精心打扮,不用排队赶时间,将野菜连根拔起的时候,烦恼好像也被‘挖’走了。”随着“野菜地图”在社交平台上流传,这项活动正变成新的春日仪式。“大家都想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把春天‘吃’进肚子里。”林悦说。

4月11日,顾客在西安朱雀花卉市场选购菜苗。杨英琦 摄

  4月11日,顾客在西安朱雀花卉市场选购菜苗。杨英琦 摄

  在西安朱雀花卉市场,草莓苗和香葱盆栽取代了往日的鲜花,整齐摆放在店铺最显眼的位置。“现在年轻人买菜苗比买花积极多了,说是要体验‘从种子到餐桌’的成就感。”花店老板周康一边整理菜苗一边介绍,“不只我们,就连隔壁小区门口的便利店都开始卖番茄苗了。”正说着,一对年轻情侣停在摊位前,好奇地打量着草莓苗的青涩果实:“要是能看着它们开花结果,这个春天会不会更有意思?”

  “最近有不少顾客特意来问挖野菜的工具,虽然我们暂时没有这类产品,但能感受到大家对户外体验的新需求。”体育用品零售商迪卡侬的西安商业负责人姬翔介绍,随着春季到来,户外运动产品需求明显增长,其中装备租赁服务颇受消费者欢迎:“去年推出的自行车、帐篷等租赁业务增长超预期,这种‘低成本体验+免存放烦恼’的模式很受年轻人欢迎。”今年,该公司计划将租赁服务拓展至登山杖、羽毛球拍等更多品类,满足年轻人“重体验、轻拥有”的新消费趋势。

  在线旅游平台飞猪发布的《2025清明假期出游快报》显示,除传统的踏青、赏花以外,清明假期,包含挖笋、挖野菜体验在内的旅游热度同比增长47%。记者注意到,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城市野菜地图”与徒步路线攻略备受关注,年轻人各显神通:植物拓印教程、野花风铃制作、草编手作分享......这些零成本的春日玩法,正以创意的方式将春天“打包回家”。

  “这种挖野菜、踏泥土的体验式互动,本质是用‘去商业化’的方式重构与自然的关系。他们将春天从旅游产品中解放出来,重新定义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专家王晓勇认为,当代青年以“共创者”姿态拥抱春天,是对过度商业化的温和抵抗,更超越了消费行为本身,展现出对生活本质的集体追寻。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大风来袭,屋顶的杂物、屋旁的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责任人能以“风太大不怪我”免责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此前发生的相关案件,进行法律提示。
 
  物品坠落砸到车辆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损失
 
  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辆被大风吹落的违规安装卫星锅砸损。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3060元。
 
  然而,物业公司却提出,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
 
  “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办案法官李亚丽介绍,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人,有义务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更需加强巡查,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辩解,李亚丽说,自然灾害能否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关键在于判断极端天气是否超出气象预警范围、行为人是否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
 
  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
 
  树木倾倒砸坏邻家房
 
  所有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大风天气,刘女士院子里的杨树被刮倒后,将邻居王先生家的东墙、北墙及东檐角砸坏。协商不成,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房屋损坏修复费用。
 
  “杨树早在王先生建造房屋前就存在,王先生不考虑树木栽种对相邻围墙和地基的安全风险,仍紧邻杨树建房,应自担后果。而且,当天刮起大风,属于自然灾害。”刘女士称,杨树砸坏王先生的房屋是多种客观因素导致的,并不同意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办案法官张明星介绍,杨树为刘女士所有,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刘女士怠于采取措施防止树木倾倒,存在过错。最终,法院根据房屋受损实际情况,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
 
  对此,房山法院提醒,树木栽种人对树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管护责任。树木生长遮挡邻居采光或靠近电线电路时,要及时修剪或移栽;树木根系对邻居地基和围墙产生破坏时,需及时清除越界的根系;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要提前检查根系情况,发现松动立即加固。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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