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春芳)2月8日上午,平陆县人民法院举行圣人涧人民法庭揭牌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彦,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程丽珍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圣人涧镇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仪式。
上午9时,在庄严肃穆的法庭楼前,随着雄壮威严的国歌声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随风高高飘扬。全体人员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彦,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程丽珍共同为法庭揭牌。
仪式上,张海彦代表县委对圣人涧人民法庭揭牌并实质化运行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圣人涧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是县法院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务实之举,也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担当之举,更是积极推进专业化法庭建设、培育人民法庭特色品牌的关键之举。
一要坚持“三个便于”,全力司法为民。
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主动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新期待。
二要坚持“三个服务”,助力基层治理。
发挥面向农村优势,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发挥面向基层优势,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直面群众优势,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三要坚持“三个强化”,聚力品牌提升。
强化庭长“一岗双责”落实,强化专业培训,强化“一庭一特色 一庭一品牌”创建,真正把圣人涧法庭建设成一流的人民法庭。
程丽珍对出席仪式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一要坚持高站位,不断实化人民法庭政治建设。
坚持以党建引领法庭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二要坚持高标准,不断强化人民法庭“末梢担当”。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强化人民法庭社会治理“桥头堡”作用,为平陆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要坚持高质量,不断深化人民法庭品牌建设。
锚定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目标,持续为群众提供最低成本、最少环节、最高效率的最优诉讼服务。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深入圣人涧人民法庭参观指导工作!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