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前期准备工作,10月24日,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石家庄市召开河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晨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唐世民主持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任意副主任,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各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及农田建设管理科、耕保中心(土肥站)负责同志,共计50人参加会议。各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耕保中心(土肥站)有关同志及技术骨干400余人以线上方式参加会议。
孙晨光副厅长强调,要把党中央关于改革完善占补平衡制度的重大要求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艰巨性,准确把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内容与质量,共同推动我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改革完善占补平衡制度的重大要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充分认识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艰巨性。耕地占补平衡,不能成为简单的数量平衡,必须实现质量平衡、产能平衡,决不能再搞“狸猫换太子”的把戏。三是准确把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内容与质量。严格过程把关,明确各级任务;严格质量核算,确保耕地质量等级;严格对第三方把关,加强过程管控;严格工作纪律,注意舆情监控;及时开展演练,做好经验应用。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其他重点工作。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做好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底图制作和数据套核工作;深化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省级已按国家要求制定了成果编制质量控制工作方案与成果清单,及时跟踪各地成果编制质控措施落实情况和质控效果;抓实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等基础工作,要结合土壤三普成果对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优化监测网络布局、深化专项监测评价、推动监测评价成果广泛应用;提前准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考核前要组织开展自评,确保考核不丢分。
会上,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任意副主任进行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说明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讲解了验收工作的具体内容,指出了新机构的职能及未来发展方向,并明确提出“管根本,抓制度标准体系;促合作,抓协同工作机制;强保障,抓人员队伍建设;保质量,抓全程质量控制;增产能,抓培肥改良示范;防风险,抓验收监督考核;提效率,抓信息系统建设;赢共识,抓工作正面宣传”等8个方面要求。
保定市、唐山市、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同志分别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做典型经验交流;省耕保中心刘克桐副主任就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进行解读培训,根据定义、前期沟通、总则和鉴定流程、资料移交和工作准备、实地踏勘与采样、土壤样品检测、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等7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说明了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明确了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标、指标分级、阈值范围等内容;热点科技就验收平台使用开展培训。
蔡淑红主任总结强调,各参会部门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此次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准确把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有关要求。一是全面开展学习,重点围绕两个通知、三个法律、一个办法、一个技术规范开展学习。二是全面开展平台的试运行。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窗口期,各市、县要熟悉掌握平台的操作流程。三是全面开展对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对接、合力推进,明确年度验收的任务量。四是全面开展模拟演练,严格按照县级初鉴、市级鉴定,明确各环节任务,进行全流程全环节的演练。五是全面开展三支队伍的建设,强化专业技术队伍、专家队伍、第三方队伍专业能力培训。六是全面开展预算申请。每个环节都需要资金,要提前将每个环节进行拆解,把资金测算好,抓住下年度预算申报窗口期,纳入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市、县农田建设管理科与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肥站)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筹施策、克服困难,务必做到严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同时,强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市县要加快成果汇交汇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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