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大同农商银行用好金融科技 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来源:三农经济时讯    作者:宋建波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3-15    

  本网讯(通讯员 宋建波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每个金融机构开展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必有之义。“国家总体安全观”理论体系中,“金融安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核心就是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大同农商银行从金融科技出发,将保护权益、提升素养工作落到服务金融消费者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是提升金融消费者服务“获得感”。为减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增强服务的透明性和安全度,大同农商银行将金融与科技不断融合,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优化。操作程序上,实现自动审批、智能贷后监测,在技术层面解决“缺渠道、缺产品、缺服务”的信任危机;授信方式上,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将“晋享贷”平台作为授信线上专属渠道,让金融消费者“看得懂、能接受、会操作、亲体验”;服务场景上,与建立的39家智能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相互配合,将移动终端金融服务延伸至农村金融消费者“家门口”。

  二是提升金融消费者民生“幸福感”。大同农商银行完善现有信贷系统,让金融服务实实在在满足村民、新市民等消费者民生需求。定制产品,精准服务。定制“种业贷”“园丁贷”等信贷产品,因地制宜进行还款期限、利率动态调整,优化配套产品配置;明确重点,深度融合。重点服务道路交通、物流通信、供水供电、教育卫生、清洁能源等民生重点领域,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生产生活幸福感;分析画像,二次获客。基于信贷系统存量数据和特定场景进行二次获客、精准画像、自动化审批,最大限度减少贷后风险,筑牢金融消费者资金安全“防火墙”。

  三是保障金融消费者信用“安全感”。大同农商银行注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更重视整体金融素养的提升,核心是“重视信用,用好信用”。首先要进行信用评估,从更多维度收集消费者的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更加精准地反映其经济状况和行为偏好,更加明确地定义其信用状况。其次是明确授信依据,为辖内金融消费者建立“电子信用档案”,作为办理业务、确定授信金额、客户评级的依据。最后要宣传信用功能,利用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社区联盟,方便对金融消费者的授信、用信管理,驱动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落地,从而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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