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厅决定从8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此次活动评查范围将针对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按一般程序查办,于2018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19年9月30日以前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式采取县级自查申报、市级评查推荐、省厅评查小组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并要求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市案卷评查工作,择优推荐3卷案情相对复杂的行政处罚案卷,其中县级综合执法机构案卷不少于2卷;每个机构限报1卷;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推荐1卷。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8月中、下旬,各县完成案卷整理及自查工作,8月31日前将参评案卷的复制卷报送各市。9月各市组织评查、推荐参评案卷,9月30日前将参评案卷的复制卷报送至省厅法规处。10月上、中旬,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查小组进行评审,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案卷,并从中择优推荐3卷案卷参加农业农村部案卷评查活动。11月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通报本次案卷评查结果。